2026合同债务

中途退学,培训机构能否以合同约定为由拒绝退费?

2026年9月7日

简要案情

J某为学习宠物美容技术,与某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,约定培训费用为25000元,培训期限为3个月。合同中同时约定"学员中途退学,学费一律不退"。J某在缴纳全部学费并开始培训后,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参加培训,遂向培训机构提出退费申请。培训机构以合同明确约定"学费一律不退"为由,拒绝退还任何费用。J某遂诉至法院,要求培训机构退还部分学费。

裁判要点

1. 培训合同属于服务类合同,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和履行期限特征。学员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出培训,虽构成违约,但培训机构不能据此当然地拒绝退还全部剩余学费。合同中"学费一律不退"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,若未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学员注意并予以说明,且该条款排除了学员的主要权利、加重了学员责任,则该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不成为合同内容。

2. 在处理培训退费纠纷时,应当区分两个层面的问题:一是学员中途退出培训是否构成违约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;二是已缴纳学费中尚未消费部分的返还问题。二者不应混为一谈。即使学员存在违约行为,培训机构也仅能就其实际损失主张赔偿,而不能以"不退费"条款为由占有全部学费。

3. 关于退费金额的计算,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:合同约定的培训总费用、已实际完成的培训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、培训机构为履行合同已支出的合理成本(如教材费、场地费等)、以及学员违约给培训机构造成的实际损失。在此基础上,按照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理的退费数额。

案件结果

法院经审理认为,虽然J某中途退学构成违约,但培训机构未能举证证明其因J某退学而遭受的实际损失等同于全部学费。合同中"学费一律不退"的条款属于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,对J某不具有约束力。综合考虑J某已完成的培训进度、培训机构的合理支出等因素,法院酌定培训机构应向J某退还学费10000元。

案例启示

"学员违约"与"学费全额不退"不能直接画等号。处理培训退费纠纷,应分别审查退出培训的责任归属与费用结算的合理性,不能仅凭"不退费"条款作出判断。对于培训机构而言,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退费计算方式,而非简单使用"一律不退"等绝对化表述;对于学员而言,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退费条款,如遇争议应及时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同时,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,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准确核算已履行的培训内容和相应费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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